反映情况我要反映淮阳县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陈宏凯玩忽职守
反应人:李胤兴,男,汉族,1971年7月22日生。身份证号:41272619710722711x,住郸城县李楼乡谭园行政村西王楼村001号。被反应人:淮阳县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陈宏凯
现我要反映淮阳县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陈宏凯玩忽职守,消极裁判,违法剥夺反应人的诉讼权利,久拖不决,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反应人与袁启勇,刘得会,王富营,杨兵,徐俊的建设合同纠纷一案,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七7月份发回淮阳人民法院重申,发回重审后,该案由陈宏凯承办,现距离发回重审的时间已过一年多的时间,先本案扔在其手中搁置,据了解,淮阳县人民法院另一法官郭秀杰与王富营系直系亲属,后郭秀杰找陈宏凯说情,陈宏凯为了照顾同事面子,在审理此案中,久拖不决,办人情案,反应人作为案件当事人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,陈宏凯以反应人不具备申请资格为由,剥夺了反应人申请鉴定的权利,被反应人陈宏凯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,在审理该案时,违法办案,办人情案,对反应人所提出鉴定申请的诉讼权利加以剥夺,而对于案件的本身,被反应人陈宏凯却对该案的久拖不决,一拖就是一年多,其行为是严重的不作为,其这种行为是视反应人的权利于不顾,视人民公仆的职责于不顾,视共产党的责任于不顾,破坏司法公正,阻碍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。反应人无奈之下,只好向上级领导反应,望上级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查此事,还反应人一个公道。
反应人:李胤兴
2018年10月29日
这事看起来怪严重,
在这反应效果不大。
你没有证据弄不赢,你这样一反应,别人可以申请回避,可是下一个接手的人,也和他是同事。你自己想一下吧。 谢谢大家的关住
多次申请回避了
证据确凿,现场拍照
坐等结果
不好办,一般人拿不住他!也没有人处理得了他!除非找到很大很大的官!
审委会开会没有时间的要求,由法院自行安排,中院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适用第一审普序,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“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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